一、盜竊罪從輕量刑的情節有哪些盜竊罪量刑,又稱刑罰裁量,是指根據規定,在認定盜竊罪的基礎上,對犯罪人是否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以及判處多重刑罰的確定與裁量。
(一)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60%;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50%。
(二)對于未遂犯,綜合考慮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三)對于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實施犯罪實行行為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二、盜竊罪有哪些特殊情形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有以下幾個特殊情形:
(一)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其盜竊數額應當根據行為人盜竊后使用信用卡的數額認定。
(二)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三)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號碼;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四)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巨大的。
(五)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帳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巨大的。
(六)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定罪處罰;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被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七)盜竊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八)為盜竊其他財物,盜竊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盜機動車輛的價值計入盜竊數額;為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并罰。為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后,將偷開的機動車輛送回原處或者停放到原處附近,車輛未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犯罪從重處罰。
(九)為練習開車、游樂等目的,多次偷開機動車輛,并將機動車輛丟失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在偷開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罪的,應當以和其他罪實行數罪并罰;偷開機動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偶爾偷開機動車輛,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十)實施盜竊犯罪,造成公私財物損毀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盜竊公私財物未構成盜竊罪,但因采用破壞性手段造成公私財物損毀數額較大的,以定罪處罰。盜竊后,為掩蓋盜竊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破壞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應當以盜竊罪和構成的其他罪實行數罪并罰。
(十一)盜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的,按照侵犯商業秘密罪定罪處罰。
(十二)騙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幣從投幣機里騙取錢物的,也以盜竊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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