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職務侵占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規定:職務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相關法條規定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高潤寧律師2015年加入河北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后于2017年10月轉入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從業以來,獨立或參與辦理了大量的案件,涉及領域廣泛,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糾紛、損害賠償、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訴訟與非訴訟實務,從中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訴訟技巧也更上一層樓。深厚的理論知識,配合靈活的訴訟技巧,讓其在辦理各類案件中得心應手,游刃有余。高潤寧律師以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及高度的責任心,真正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可行性的解決方案,為當事人爭取權益,并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高潤寧律師以公平、公正、公道;專注、專業、專心為其座右銘。且積極、嚴謹、細致的辦案風格,使其能夠竭盡全力地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
怎么查合同有沒有解除
2020-11-252020年最新空心房補償政策
2021-03-18被告不到庭是否影響庭審
2021-02-19干股可以收回嗎
2020-12-26收養關系公證流程有哪些
2021-03-15怎樣的情況算是非法同居
2020-12-29老婆出軌離婚孩子歸誰可以探視嗎,撫養權判定條件
2021-02-17申請撤銷強制執行后多久解凍
2021-02-06個人婚前財產的證據如何保存
2021-02-19女方以打胎要挾男方結婚是無效婚姻嗎
2021-01-12行政訴訟再審被駁回怎么辦
2021-02-22包工活屬于雇傭關系嗎
2020-12-14勞動者月中入職當月是否有工資
2020-11-22試用期離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
2021-03-16人身保險合同轉讓的分類
2021-03-05解除航程保險合同的限制條件是什么
2020-11-10如何兌現投保人與保險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職責
2020-12-27保險合同規定“自燃不算火災”屬霸王條款
2021-01-31人身保險合同的特點
2021-01-09人身保險理賠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