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浙江省盜竊罪的量刑標準主要在于盜竊數額的規定。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確定盜竊罪數額標準的通知》的通知,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千元以上、八萬元以上、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罪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量刑: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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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中共黨員,北京盈科(泰州)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與仲裁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律師,AFP國際金融理財師,國家高級秘書職稱,海口市作家協會會員,國際律師協會會員,10年多的銀行從業豐富經驗,具有法律、會計、保險、反洗錢等資格證書,銀行、金融、財稅業務經驗豐富。海南大學法學學士。為社會自然人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依法行政、合規經營、商事活動及項目運作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刑事辯護、擔任法律顧問、事故保險理賠、工程合同、債權債務糾紛、商務談判和商事仲裁、婚姻繼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房地產、知識產權、醫療損害賠償等糾紛處理。專注財稅、合同、風控、經濟業務。擅長訴訟方案策劃和訴訟技巧的運用,致力于縝密進取的態度服務每一位當事人。17888178896(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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