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想離職公司不肯怎么辦
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注意百最好書面提出,并留下已經向單位提出的證據,具體怎么留,自己根據實際情況把握。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辭職流程
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遞交一份書面辭職申請,落款日期為當日,明確在3日前曾向用人單位提交過書面辭職的通知。“辭職通知”讓單位簽收,他不簽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申請離職日期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工資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數發放。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要有書面的交接手續,雙方簽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同時領取個人檔案(一定要由公司貼封口條,蓋章方可),自己暫時完好保管即可。在離職前你需要在原單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關費用的結清等手續,依照具體公司的制度而定。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關于違約金的問題。首先是否涉及違約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額是,多少,如何計算的。正規單位辦理離職手續,需要你本人的申請,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公司辦公會議的意見,正式的還需要就你辭職一事下發公司文件。
試用期想離職公司不肯怎么辦?如果勞動者決心要離職,就算公司不肯也可以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依法提前申請就可以按時離職。面對試用期想離職公司不肯而被克扣工資了該怎么做,想要爭取權益的人可以找律霸網律師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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