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工作沒有休息對勞動者造成侵權嗎
勞動者有享有休息的權利,所以是對勞動者侵權。
勞動者權利
(1)平等就業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凡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即勞動者擁有勞動就業權。勞動就業權是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獲得參加社會勞動的切實保證按勞取酬的權利。公民的勞動就業權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項權利的基礎。如果公民的勞動就業權不能實現,其他一切權利也就推動了基礎。
(2)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質、能力、志趣和愛好,以及市場信息等選擇適合自己才能、愛好的職業,即勞動者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選擇職業的權利有利于勞動者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既是勞動者勞動權利的體現,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標志。
(3)取得勞動薪酬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權依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取得勞動薪酬。獲取勞動薪酬的權利是勞動者持續行使勞動權不可少的物質保證。
(4)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這是對勞動者在勞動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及享受勞動權利的最直接的保護。
(5)享有休息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為此,國家規定了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
(6)享有社會保險的福利的權利。為了給勞動者患疾病時和年老時提供保障,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即勞動者享有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在內的勞動保險和福利。社會保險和福利是勞動力再生產的一種客觀需要。
(7)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所謂受教育既包括受**教育,也包括受職業教育。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基礎條件,因為勞動者要實現自己的勞動權,必須擁有一定的職業技能,而要獲得這些職業技能,就必須獲得專門的職業培訓。
(8)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勞動法》規定,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享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即勞動者享有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仲裁委員會和法院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的權利。其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用人單位、工會和職工代表組成,勞動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代表、同級工會、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9)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包括:依法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包括: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依法享有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勞動者依法享有參加社會義務勞動的權利,從事科學研究、技術革新、發明創造的權利,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拒絕執行的權利,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舉報和控告的權利,對違反勞動法的行為進行監督的權利等。
不然勞動者休息是侵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享有休息的權利,我們國家規定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休假的制度,雖然每個公司的公司制度會有區別,但是不能和國家的制度大相徑庭,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發生安全事故如何處罰
2021-02-15沒有分居證據怎么辦
2020-12-1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結果幾天出來
2021-02-1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遲多久出來
2020-12-08有交通事故逃逸未遂嗎
2020-12-27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多長時間
2021-01-15法院出的調解書無法執行怎么辦
2020-12-18房子抵押錢不是給自家怎么辦
2020-11-08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幾種措施
2021-02-22有的單位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女職工結婚、生育就要離職等內容,這樣做屬于違法嗎
2020-12-20試用期不合格也不肯離職怎么辦
2020-11-18合同爭議是否應該先仲裁再訴訟
2020-11-24勞務派遣糾紛哪個地方仲裁管轄
2020-12-03交強險理賠怎么查勘和定損
2020-12-02投資理財保險的注意事項
2021-02-06保險合同的射幸性特征是什么意思
2021-02-01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與保險合同條款解釋發生沖突應如何解決
2021-01-16陳某訴一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22人身故了保險公司理賠時間是多久
2021-01-26土方車司機超分仍然上路釀事故 保險公司拒賠獲支持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