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的結構和編報中幾個相關的問題
1、總額法和凈額法
所謂現金流量編報的總額法是指編制現金流量中現金流入量、流出量分別以總額列示,收支互不相抵。
凈額法是指現金流量中按項目以收支相抵后凈額列示。
現金流量表一般應當以總額反映,從而全面揭示現金流量的方向、規模和結構。但對于那些代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以及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的項目的現金收入和支出應當以凈額列示。
2、直接法和間接法
直接法是通過現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類別反映來自企業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間接法是以本期凈利潤為起算點,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費用、營業外收支以及有關項目的增減變動,椐此計算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采用直接法,同時要求在現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也就是用間接法來計算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3、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現金流量表分正表和補充資料兩部分。
現金流量表正表部分是以“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現金流量凈額”為基礎,采取多步式,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分項報告企業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部分又細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第二部分是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即所謂現金流量表編制的凈額法;第三部分是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情況。
現金流量表正文的編制方法
從直觀的角度看,現金流量表可以通過對現金及其等價物的明細記錄(如日記帳)按現金流量的分類直接編制(事實上現金及其等價物的日記帳可以視同現金流量表),但當現金業務量較大時,進行人工的分類并不現實,實務中可以通過對損益表、資產負債表項目調整編制。
采取調整編制的資料來源包括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期初期末數、損益表的本期發生數及有關帳戶的明細記錄,必要時可能需要追索到原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
現金流量表的具體編制方法有兩種,工作底稿法和T形帳戶法,以下以工作底稿法為例,列示現金流量表的編表程序:
第一步,設計工作底稿并將資產負債表期末期初數、損益表的本年發生數過入工作底稿。(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略。)
第二步,編制調整分錄并過入到工作底稿中。
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
(1)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
(2)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互換
應計基礎調整現金基礎
銷售收入+期初應收帳項-期末應收帳項=銷售現金收入
銷售成本+期末存貨-期初存貨+期初應付帳項–期末應付帳項=購貨現金付出
營業費用+期末待攤、預付費用-期初待攤、預付費用+期初應付、預提費用-期末應付、預提費用=營業費用付現額
基本要求
(1)企業應在年末編制年報時編報現金流量表。企業編報現金流量表以后,不再編報財務狀況變動表。
(2)現金流量表應標明企業名稱、會計期間、貨幣單位和報表編號。
(3)現金流量表應由制表人、會計主管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4)企業應當根據編制現金流量表的需要,做好有關現金帳簿的設置等會計基礎工作,有條件的企業還應設置編表所需要的有關輔助帳簿。
(5)企業應當就現金等價物的確認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并加以披露。現金等價物的確認標準如有變更,應對其加以說明,并應披露確認標準變更對現金流量的影響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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