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納的工作。
①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②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③做銀行賬和現金賬,并負責保管財務章。
④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后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后,由出納發款。員工出差回來后,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并在支付證明后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后由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后,由出納給予報銷。
⑤員工工資的發放。
(2)出納工作細則。
①工作事項及審驗等程序。
②失誤防范及糾正程序。
(3)現金收付。
①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并注意票面的真偽。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②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③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
(4)不得“坐支”。
①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
②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大額支付用轉賬或匯兌手續。特殊情況需審批。
③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簽字,批準并用借支單借款。若無批準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5)銀行賬處理。
①登記銀行日記賬時先分清賬戶,避免張冠李-戴。開匯兌手續。
②每日結出各賬戶存款余額,以便總經理及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③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④公司賬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每日下班后上交財務章。
(6)報銷審核。
①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簽字,證明人是否簽字。若無,應補。
②附在支付證明單后的原始票據是否有涂改。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③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若有,應分開貼。
④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若超過,應重填。
⑤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⑥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⑦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簽字。若無,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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