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譽權構成的要件
侵害名譽權構成的要件:
(一)必須有損害事實的存在。損害事實,指因為違法侵權行為造成他人的財產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損害的客觀事實。侵害名譽權的損害事實主要包括因為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名譽損毀、精神或財產上受到損害。精神損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損害,財產損失則是因精神損害引起的財產上的損失,也成間接損失。
(二)行為具有違法性。名譽權是公民維護其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對于公民的名譽權任何人都負有法定上的不作為義務。只有行為人違反法定義務,以積極的作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嚴,其侵害行為才具有違法性。
(三)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在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中,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必須存在直接的因果聯系,即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著客觀的內在必然聯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譽被侵害,與侵害人的侵害無關,或者侵害人盡管實施了侵害行為,但沒有給任何人造成名譽上的侵害,則行為人不承擔侵權責任。
(四)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有過錯是構成侵犯名譽權的主觀要件,包括故意和過失。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名譽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后果發生的,就是具有損害他人名譽的故意。過失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后果卻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至于發生了損害他人名譽權的后果。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律霸網小編整理的,有關侵害名譽權構成的要件的相關內容,對這一問題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祝您生活愉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交什么稅
2021-02-232020年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怎樣的
2020-12-24企業債權人可以申請企業破產嗎
2021-03-08計算機應用程序可否獲得專利
2021-02-14怎樣打離婚官司,律師怎樣協助調解離婚
2021-03-17不動產權證書和土地證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20以前的贍養費能主張嗎
2021-03-2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該如何定罪
2020-11-21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2021-01-13交通肇事與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區別
2020-11-20工傷有工資嗎,工傷工資怎么規定的
2020-11-28500米以上建筑允許修建嗎
2021-02-282020年房產稅如何征收
2020-12-13中介不退錢去哪里投訴
2020-12-18政府的集資房能否買賣呢
2020-12-13提前離職扣工資嗎
2021-02-25員工離職不辭而別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2021-01-11企業要求合同變更,員工不同意如何處理
2020-11-25違反試用期約定如何賠償
2021-03-17公司虧損沒錢發工資構成犯罪嗎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