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他人姓名屬于什么行為
未經本人允許,盜用他人姓名屬于侵犯他人姓名權的行為,侵犯個人姓名權,對個人利益造成傷害,應及時維護個人權益。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姓名權、名稱權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侵權表現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姓名權屬于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
姓名包括登記于戶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侵犯姓名權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當遇到姓名被盜這種情況應及時和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保護我們的權益。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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