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是屬于刑事責任嗎
那要看是怎樣的校園欺凌,如果是針對人身的暴力傷害,那就涉及故意傷害罪。
按照我國的規定,十四歲是可以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但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被告人只對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未滿十六周歲的放在比較輕微的校園暴力行為,沒有進入我們刑事犯罪處罰的程序,因此,是否追究刑事責任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相關法律知識
《天津市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若干規定》
第四十條學校負責人和教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校園欺凌疏于預防、處置,未盡到相應職責的;
(二)發生校園欺凌后未及時采取措施或者故意偏袒一方,致使學生傷害加重的;
(三)瞞報、謊報校園欺凌情況的;
(四)妨礙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校園欺凌管理職責的。
第四十一條學生的監護人教唆、縱容、包庇、放任學生實施校園欺凌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訓誡或者出具告誡書;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向前款規定的學生的監護人出具告誡書,應當通知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學生的監護人進行查訪,監督其依法履行監護人責任。
學生的監護人(家長)拒絕配合或者干擾學校、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校園欺凌,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教唆、脅迫、引誘、幫助學生實施校園欺凌,或者侵犯學生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校園暴力產生之后,涉及到的案件一般本身并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這個還要考慮到復雜程度,因為有的校園暴力案件可能會導致強奸或者是殺人,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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