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權的地位是什么
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圍內有獨立為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因此,人身自由權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具有無上的地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人身自由權是我國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是不能非法侵犯的,侵犯人身自由權情節嚴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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