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損害責任歸責原則
《侵權責任法》第十一章的規定,物件損害責任適用的歸責原則可以概括為如下三種情形:
一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有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的責任(第八十五條后半段);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向其他對倒塌負有責任的人進行追償的責任(第八十六條第一款后半段);完全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致人損害責任(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第八十七條)。
二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的有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第八十五條前半段);堆放物倒塌致害責任(第八十八條);在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中,道路管理部門的管理瑕疵責任(第八十九條);林木折斷損害責任(第九十條);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第九十一條)。
三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有建筑物、構筑物倒塌損害責任(第八十六條第一款前半段);在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中,堆放、傾倒、遺撒人應承擔的侵權責任(第八十九條)。
以上就是關于物件損害責任歸責原則的內容介紹,大家看完本文的內容之后就會有相關的了解,才能更好的處理這個問題。在實際中我們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就要知道怎么來進行處理,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糖尿病會被辭退嗎
2021-03-12軍婚不能離婚嗎
2021-01-15新工藝是否可以申請專利權
2021-03-07兒童車禍賠償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12醫院發生火災怎么辦
2020-11-30惡意公示催告后果
2021-03-19探視權包括接走孩子嗎
2021-01-10協議結婚有法律效力嗎
2021-02-21如何通過支付令追債
2021-02-03內部仲裁員與外國仲裁機構不同的是什么
2020-11-28小區衛生差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2020-12-29房屋延期交付有賠償嗎
2020-12-25簽保密協議有保密費嗎
2021-03-24遲交保險費會有哪些后果
2021-01-05人身意外傷害的定義是什么
2021-01-13購買飛機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1-02-08國內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有哪些
2020-11-14哪些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
2020-11-20旅游費含保險受傷有沒有理賠
2021-03-25保險經紀人辦理保險經紀業務產生的法律責任該由誰承擔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