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術中致患者被燒傷的賠償多少錢?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索賠標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醫院做手術出現醫療事故找誰負責
1、發生醫療糾紛時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歷保存證據。
2、找專業人員分析整個治療過程,重點確認治療過程中有無醫療過錯。
3、分析醫療過錯是否造成患者損害,醫療過錯與患者損害之間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
4、根據過錯及損害情況計算要求賠償的數額。
5、數額較小的醫療糾紛直接找醫院協商解決,案情復雜賠償數額大的案件可以到當地醫調委協商解決或者直接到醫療糾紛發生地所屬當地法院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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