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菜刀,窗戶玻璃,有些花盆里面的鵝卵石,甚至是雞蛋,易拉罐等這些平時生活當中都能夠用到的東西,都有過從高空中掉落下來的并且砸傷人的案例,這些東西其實十有八九就是某些人故意給拋出去的。而且因為被害者在這種現象發生的時候沒有留意,所以取證就成了最困難的。那么,高空墜物取證的問題是怎么規定的?
一、高空墜物取證的問題是怎么規定的?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這樣的規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則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責任人。
二、如何預防高空墜物?
1、不主動拋物
這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簽,大到晾衣架、煙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松動脫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松動、查陽臺,天面等懸掛物是否松動、陽臺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外墻滲水情況。
3、購買高空墜物險
可對自家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給予賠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從自家中墜下導致他人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毀,而因這事件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費用將可獲賠償。甚至您所住樓宇范圍內發生高空墜物,而無法確定肇事者,由此經法判決由相關住戶分攤的費用將可獲賠償,此附加險提供最高5萬元保額。
4、關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志,注意查看繞行。
5、盡量走內街
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筑路段,盡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風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觀察。
7、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意外保險。
因為被害者如果實在沒有辦法取證的話,可以直接將使用該棟建筑物的所有人甚至是物業全部起訴。所以我們在有些高空墜物案件開庭的時候,就能夠看到被告席坐著很多人,證據由這些被告方向法庭提交。可是高空墜物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庭不一定會開庭審理的,這就是目前高空墜物實際操作和法律規定上存在沖突的一個地方。
高空墜物傷人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誰承擔高空墜物舉證責任
小區高空墜物責任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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