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對電力人身損害賠償適用范圍的規定
我國民事法律對于電力造成的人身損害的適用范圍是分高壓電和非高壓電兩種情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了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中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對于高壓電與非高壓電的界定范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作了解釋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所規定的“高壓”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電壓等級的高壓電;1千伏(kV)以下電壓等級為非高壓電。”對于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該解釋第二條規定:“因高壓電造成人身損害的案件,由電力設施產權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但對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損害是由多個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原因力確定各自的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于非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我國民事法律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六條僅僅對此作了授權性規定。該解釋第六條規定:“因非高壓電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處理。”
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本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起訴離婚去哪一個法院
2021-03-09同時傷害共同傷害區別是什么
2021-01-09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2021-02-06公司犯罪法律顧問承擔什么責任
2020-11-26法津顧問必須是律師嗎
2021-02-11定額發票能報銷嗎
2021-03-09承兌匯票保證金可以查封嗎
2021-01-13欠條和借條有區別,你知道嗎
2020-11-09消費者投訴方法是什么
2021-01-10交通事故責全責保險賠償需要保險公司的人在場嗎
2021-03-18婚前協議公證費用
2021-02-16重組家庭繼子女有沒有代位繼承權
2021-03-25房主房產證不滿兩年如何過戶
2020-12-12云南省教師試用期工資標準
2021-01-26合同上寫工作兩年后交保險合法嗎
2021-01-17投保之后的注意事項
2020-11-16傻子放火保險有的賠嗎
2021-02-122020年保險公司訴訟費賠償費
2021-01-29保險合同有哪些類別
2021-02-26工程施工中存在哪些管理問題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