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間免房租公告規定是什么?
疫情期間免房租公告規定是各地政府所出臺的各項政策,在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并不是國家出臺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依據當地具體情況出臺的地方政策,鼓勵出租人減免經營者的租金。
舉例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解讀五
1、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其中省屬企業的經營用房會按免收3個月房租的“頂格”執行。22
2、在疫情期間,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財政按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
3、針對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二、傳播虛假疫情消息構成造謠罪嗎?
傳播虛假疫情消息不構成造謠罪,構成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房租的減免政策,它主要是各個地方政府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所進行制定的,并不是說國家統一發布的通知,所以各個地方的中小企業應當及時的關注當地的一些政策的發布,如果符合條件的話,應當及時的提出申請,然后得到相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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