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當中,不僅要將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清楚,就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也要事先做一個預估,然后寫清楚違約條款。不過大家知道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嗎?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當事人應按合同中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一方存在違約行為,那么未違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上述情況,由于對方違約在先,你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協商不能解決,那么你方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屋租賃合同要登記備案嗎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指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制度。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是為了對房屋租賃雙方的租賃行為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房屋租賃合同并非都需要進行登記備案,需要根據房屋性質的不同分情況考慮。
(一)經營性用房
對于經營性用房來說,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內帶著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圍內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臺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了。
(二)住宅用房
對于住宅用房來說,暫時可以不登記備案,但為了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否則就有可能發生出租人同時將一房多租的情況;同樣,出租人也面臨著承租人非法將房子轉租給別人的風險。
在房屋租賃合同當中,違約條款都是必不可少的內容。若當事人之間沒有約定的話,一旦出現違約情況,就只能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來承擔違約責任了。到底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律霸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至于這個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備案,則需要了解清楚具體是什么類型的用房。
合同無效后違約條款是否依然有效
根本違約條款有哪些,根本違約有哪些分類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條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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