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所得稅方面: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39號)規定,個人將承租房屋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財產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件還規定,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
文件對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次序作了調整:
1.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4.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文件強調對“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這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規定并不矛盾。
財稅〔2000〕125號文件規定“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將承租住房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應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此外,符合規定的修繕費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實際修繕費用扣除,超過800元的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則繼續抵扣,直至扣完為止。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以每次(月)取得的房屋租賃收入扣除稅費標準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營業稅及其附加方面:對個人取得的房屋轉租收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76號)第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于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同時按所在區域的征收率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中,對融資租賃行為是按照差額計征營業稅,但是對于房屋轉租行為是否也可以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目前還沒有規定,所以仍需按全額繳納營業稅。
四、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的規定,從2008年3月1日以后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其他房屋租賃仍按5%稅率征收營業稅。而且,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各省級稅務機關可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個人房屋租賃適用(營業稅)的起征點。如江西省的起征點是1000(含)元,納稅人的營業額未達到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納稅人營業額達到起征點的,應按營業額全額計算應納稅額。上述政策對轉租房屋的個人納稅人來說,同樣適用。
閱讀延伸:
租房定金不退怎么辦
公租房怎么申請?
租房怎么使用住房公積金呢?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中外合資商業銀行適用商業銀行法嗎
2021-02-21車輛事故沒結案能年檢嗎
2021-01-01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依據是什么
2021-01-02夫妻離婚后財產分割
2020-11-27婚前財產沒有財產公證,離婚時怎么分割
2021-02-01如何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2021-02-07解除婚姻關系有什么條件
2020-11-15房地產代理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2020-12-24農村內非法買地如何處罰
2021-01-12是否對所有公司都負競業限制義務
2020-12-07試用期離職脫著不辦理怎么辦
2021-02-23可以不解除合同直接停社保嗎
2020-11-12人壽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2021-01-04人壽保險中的受益人是誰
2021-01-11產品責任保險與產品質量保險的區別有哪些
2021-03-10建筑工程保險的除外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01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的義務是什么
2020-11-21富陽3輪船載貨物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2-22車展試駕出事故,保險公司和4S店共擔責
2021-03-03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