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不動產相鄰關系的區別有哪些?
①性質不同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一種特殊的所有權,由專有權、共有權以及成員權相結合而成,屬于獨立的一種物權。相鄰關系,并不是一種獨立的物權,其本質是相鄰不動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適當擴展或限制。
②主體不同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主體必須是所有權人,現實中取得專有部分的所有權即成為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相鄰關系的主體是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此處不限于是所有權人。
③客體不同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客體指的是區分建筑物的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相鄰關系客體一般是指相鄰各方行使不動產所有權行為,強調的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可要求鄰人提供方便,正當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權益,同時又要為鄰人利益方便,接受必要限制。
④內容不同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包括對專有部分的權利義務,基于共有部分而形成的權利義務,以及依成員權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相鄰關系內容包括:相鄰一方有權要求相鄰另一方提供必要的便利,相鄰另一方應當在必要的限度內給予方便。可以說此為對不動產所有權的擴張;相應的,在他方要求己方提供必要便利時,己方得負擔一定限度的容忍義務,也就是限制己方權利的行使。
⑤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制度主要解決的是所有權的行使與保護問題,而相鄰關系主要調整的是所有權的延伸和限制問題。
二、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特征
(一)、所有權的概念及特征
所有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絕對性
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預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2、相對排他性
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于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并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相對相鄰權來說就不是絕對的,現代各國法律對所有權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3、完全性
所有權是所有權人對于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是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于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
4、永久性
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之間不能約定所有權的期限。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范圍只要是個人住所處享有獨占性,而相鄰關系主要就是樓道、走廊以及小區的共同部分。任何人都不能影響他人行使相鄰關系的這些土地,否則業主是可以進行投訴的。當然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也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的。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司法解釋有哪些內容?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是什么?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共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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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高潤寧律師2015年加入河北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后于2017年10月轉入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從業以來,獨立或參與辦理了大量的案件,涉及領域廣泛,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糾紛、損害賠償、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訴訟與非訴訟實務,從中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訴訟技巧也更上一層樓。深厚的理論知識,配合靈活的訴訟技巧,讓其在辦理各類案件中得心應手,游刃有余。高潤寧律師以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及高度的責任心,真正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可行性的解決方案,為當事人爭取權益,并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高潤寧律師以公平、公正、公道;專注、專業、專心為其座右銘。且積極、嚴謹、細致的辦案風格,使其能夠竭盡全力地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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