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房照加名字是可以的嗎
不可以,銀行不同意給房貸未還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風險的考慮,因為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當于改變了借款人,債權債務關系也就因此發生了改變,對銀行來說這存在潛在風險。今后如果兩人鬧糾紛,就有可能出現不能按期還款的情況。其實加名對銀行來說屬于帶有服務性質的業務,因為這個業務不產生利潤,所以很多銀行都沒有動力做。加名只是在程序操作上麻煩一點,相當于重新申請一次貸款,重新走遍流程。
二、法律依據
我國《物權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也就是說,若王某的產權證上要加上李某的名字,必須取得銀行的同意,而王某貸款銀行給他的回復是:除非貸款還清,否則抵押權是不能注銷的。
根據《物權法》第十六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和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笨梢?,房產證是房屋登記部門發給產權人作為其享有權利的證明,具有證據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記簿的外在表現形式。因此,房產證僅具有初步證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產權的功能,發生糾紛時,如果出現“一房兩證”的情況,登記簿就起決定性作用。
在中國大家比較在意房子的產權,因為只有產權證上是自己的名字,才可以證明該房產是自己的。所以大家不管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要買有房產證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后期會有法律風險,所以買房大家一定要謹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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