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故賠償當中都有關于醫療方面的賠償,但是你是否知道醫療賠償是如何進行的,當事人又該怎么請求進行醫療賠償?針對上述問題,小編搜集了有關文章,馬上就來為大家詳細解析。
1、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3、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4、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5、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6、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實踐中,對醫療方面的賠償通常都是根據實際產生的費用進行賠償的,包括了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等等。同時,一些必要的檢查費用,也是應當給予相應賠償的。如果你還有什么需要幫助的,可以與律霸在線律師聯系,我們隨時為你提供服務。
醫療事故醫療費賠償項目有哪些
醫療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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