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體診所醫患協議書上是什么樣子的?
病重,病危通知單及醫患雙方協議書
病人: 性別: 年齡:
診斷:
由于其病情危重,多變,建議到國立醫院治療;如患方堅持要在本所治療,本所則盡力而為;如發生意外,七所在無醫療過錯情況下,對 患方不承擔
任何責任。病人離開本所后,如出現病情惡化,家屬應立即將其送往國立醫院處理。(電話:120)
病人或家屬對上述條款表示理解和接受。
病人或家屬簽字或按指印: 電話:
診所: 電話:
時間:
一式兩份,醫患雙方各保存一份
二、患者及其家屬禁止行為
1.限制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人身自由,或者侮辱、威脅、傷害醫療機構工作人員;
2.損毀、搶奪醫療機構的財物、醫療文書;
3.設置障礙或者以其他形式堵塞交通、妨礙他人就診;
4.違規停尸、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等;
5.聚眾滋事,破壞或者干擾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
6.其他危害醫療秩序的行為。
三、醫療糾紛處理流程
發生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復印封存病歷——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鑒定——(不服)申請再次鑒定——衛生行政區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不服)行政復議 訴訟處理流程: 發生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復印封存病歷——提起訴訟——第一次開庭(質證病歷)——委托醫療事故鑒定——(不服)申請再次鑒定——司法鑒定——再次開庭——判決——(不服)上訴 醫療鑒定流程: 醫患共同向市醫鑒會提起(或委托鑒定)——受理——交費——提交陳述書等材料——查看專家名錄——選出需回避的專家——專家隨機編號——抽號——組成專家鑒定組——患醫各陳述15分鐘——退庭——專家討論——出具醫鑒結論報告——(不服)向省醫鑒會提起再次鑒定
個體診所醫患協議書上是為了保障小診所的利益,小診所不能夠確定治療的,但是患者堅持在診所內接受治療,發生意外情況的時候,產生醫患糾紛,醫患協議書就可以幫助個體診所免于不應該承擔的責任,但是不管有沒有簽定醫患協議書,診所都應該盡力而為。
如何處理醫患關系
醫療糾紛中醫患雙方的舉證責任是什么
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具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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