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承擔醫療糾紛賠償多少?
醫生承擔醫療糾紛賠償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確定賠償額度。而醫院可以因此和醫生解除勞動合同,但要醫生賠償損失的,需在勞動合同或其他員工手冊或院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進行明確約定。
打醫療類的官司需要的費用包括:
一、法院收取的費用(該部分費用由起訴方墊付,由敗訴一方實際承擔):
1、案件受理費;
2、訴訟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專家費用;(大部分案件中此類費用并不實際發生);
二、聘請律師的費用:
律師費通常根據案件標的大小、案件難易程度由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收取;
律師費由聘請律師一方承擔,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一定比例的律師費。
三、雜費
辦案過程中必定會產生工商查詢、交通、通訊、住宿、復印等雜費;
如聘請律師,承辦律師在辦案中所產生的該類費用可憑票據實報實銷或事先與當事人約定包干的方式。
醫療糾紛調解程序
醫療糾紛調解辦公室受理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的調解申請,履行調解處理職責:
一、組織醫療糾紛調查,收集相關資料,了解醫患雙方的意圖。
二、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醫學知識,引導醫患雙方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解決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三、必要時邀請相關醫學、法律專家分析糾紛情況,并向糾紛雙方公布專家意見。
四、調解程序
(一)、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
(二)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
(三)調解應當在專門設置的調解場所進行;
(四)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五、經調解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按照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
六、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醫療糾紛,告知其他解決途徑。
七、分析醫療糾紛形成的原因,向醫療機構提出醫療糾紛防范意見和建議。
八、為患者及其家屬提供醫療糾紛調解咨詢服務。
綜上所述,在醫院中都是醫生直接作為診治的主體而與患者接觸的,所以當出現意外而引起患者不滿的情況下一般都是直接找醫生的,如果確定了是醫生個人的錯誤也就不能讓醫院承擔責任了,但是可以先有醫院出面賠償之后再向醫生索要。
2020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糾紛訴訟的絕對時效是多久?
醫療糾紛處理技巧有哪些,具體有幾種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復核有什么后果
2021-01-31賣假貨會判刑嗎,賣假貨的法律責任
2020-11-15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嗎
2021-03-05怎么取證沒有贍養老人
2020-11-15放棄撫養權需要公證呢
2021-01-01無合同用工超過多久不能追訴
2021-01-23住宅小區內發生車禍責任怎么劃分
2020-11-19太原市樓間距規定
2021-02-26未到期的勞動合同能否解除
2021-01-17入職3個月無故被開除賠償金怎么算
2020-11-08公司名稱變更影響公司認證嗎
2020-11-11輕資產公司倒閉員工怎么賠償
2020-12-23意外險怎么買
2020-12-29保險人合同解除權的方式有哪些
2020-12-19如何認定保險合同的效力
2021-03-05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內容是什么
2020-11-11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
2021-02-10酒后駕車被撞死 保險公司可拒賠
2020-12-05保險公司對無證駕駛肇事逃逸仍需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嗎
2021-01-20保險代理人是否與保險公司構成勞動關系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