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提示】權威部門誤檢艾滋病致人名譽和財產(chǎn)受損,該如何擔責?【要點提示】誤檢使他人當了兩年半艾滋病人,期間蒙受名譽及財產(chǎn)損失,肇事部門既要因侵害名譽權而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也要因侵害名譽權而承擔由此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a href='http://www.7756740.cn/anli/4.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案例索引】一審: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2009)碑民一初字698號(2009年11月2日)二審: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西民二終字第11號(2010年1月8日)【案情】上訴人(原審被告)西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住所地西安市西影路65號。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馮*強,男,1976年2月15日出生,漢族,無業(yè),住西安市蓮湖區(qū)堡子村182號。原審被告陜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住所地西安市建東街3號。原審被告西安市雁塔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住所地西安市翠華北路345號。2005年11月15日,原告馮*強因吸毒被西安市勞教所勞動教養(yǎng)一年。2006年5月底,雁塔區(qū)疾控中心協(xié)助西安市勞教所采集馮*強血樣,進行抽血化驗,經(jīng)過市疾控中心初篩為HIV抗體為陽性,省疾控中心確診仍為陽性。省疾控中心于2006年6月9日出具了原告馮*強HIV抗體為陽性的報告。同年6月,市疾控中心將原告馮*強的名字發(fā)布于艾滋病專報網(wǎng)。2008年8月,原告馮*強因車禍被送往西安市高新醫(yī)院進行手術治療,經(jīng)化驗發(fā)現(xiàn)其并未感染艾滋病。2008年12月9日,由蓮湖區(qū)疾控中心再次采集血樣送省疾控中心檢測,省疾控中心經(jīng)檢測出具了編號為08—233號HIV抗體檢測確認被告,報告結論為“HIV抗體陰性”。兩份報告?zhèn)渥谥芯小皟H對本次樣本負責”的字樣。2009年2月5日,陜西省艾滋病檢測診斷中心給蓮湖區(qū)疾控中心致函,內(nèi)容為:“雁塔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6年5月底,協(xié)助西安市勞教所采集馮*強先生血樣,初檢陽性后送我中心確診仍為陽性。2008年12月9日馮*強因其他原因,由蓮湖區(qū)疾控中心再次采集血樣送我中心檢測為HIV抗體陰性。造成前陽后陰的情況有四種:一是送檢血樣弄錯,二是送檢血樣被污染,三是實驗室差錯,四是出現(xiàn)艾滋病“精英”現(xiàn)象(先確診陽性而后轉陰——筆者注)。分析馮*強第一份血樣經(jīng)多種試劑,多家單位初篩,確認均為陽性的情況,我中心認為此份血樣受污染而錯判的可能性大。對此,三級疾控系統(tǒng)對馮*強致歉。同時對馮先生沒有感染艾滋病病毒表示欣慰并給予祝賀。我們也誠望馮先生掌握更多艾滋病預防知識,拒絕艾滋病病毒于體外。后華*報于2009年2月6日以題為《誤診使他當了兩年半艾滋病人》,2009年2月13日以題為《誤診艾滋病省市區(qū)三級疾控致歉》對此進行了報道。原告以由于被告的誤檢,給自己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及經(jīng)濟損失,起訴要求三被告:1、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2、賠償房租損失50000元;3、賠償誤工費39000元;4、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0元;5、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三被告均以自己無過錯為由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審判】一審法院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被告雁塔區(qū)疾控中心在配合西安市勞教所對被勞教人員進行抽血化驗,原告的血樣經(jīng)市疾控中心初篩HIV抗體為陽性,省疾控中心對送檢血樣作了HIV抗體為陽性的報告后,市疾控中心未慎重處理,而將原告姓各公布于艾滋病專報網(wǎng),存在一定的過錯。給原告帶來無形的精神痛苦。市疾控中心應承擔原告由此而帶來的精神損失。雁塔區(qū)疾控中心只負責采集血樣,并未作出確認報告,省疾控中心僅對送檢血樣負責,而不對被采集人負責,故不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省艾滋病檢測診斷中心致函蓮湖區(qū)疾控中心,表示三級疾控系統(tǒng)對馮*強致歉?,F(xiàn)原告要求三被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因市疾控中心將原告姓名公布于艾滋病專報網(wǎng),故應由市疾控中心為原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市疾控中心對馮*強精神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原告主張房租損失、誤工費之訴訟請求,其未提供被誤診艾滋病與房租、誤工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其主張本院不予支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三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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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zhí)業(yè)10年。董建淑畢業(yè)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茖W歷。從業(yè)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yè)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shù)确矫娣e累了豐富的辦案經(jīng)驗。執(zhí)業(yè)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chǎn)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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