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收費要明確
除了房款,購房者還有額外支出一部分合理費用,比如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但是還有一部分是不合理費用,比如小區一些配套的費用,這些都要看清楚在合同中是由誰來承擔這筆費用,以免被開發商亂收費。
二、注意計價方式和房款
房屋的單價和總價,合同中一般都是標明的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別忘了讓開發商標上計價方式,因為如果沒有標明計價方式,到后期要交房時,房價上漲,開發商可能會叫你補房款;而在簽合同時就標注好,雙方都無異議。
三、廣告內容可寫入補充條款
相信很多購房者在看房的時候,都是看中了小區特有的配套,廣告成了配套最好的宣傳,但是事實上小區建成后可能會和宣傳的不一樣。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如果對開發商的承諾有所質疑,那可以要求開發商將承諾的配套寫進合同的補充條款,以便于后期的維權。
四、房屋質量問題
一般簽合同是都會有《住宅使用說明書》及《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一定要注意查看其內容,最好把它們當成合同的附件。對質量方面的問題要明確約定,如水電氣管線的合理、門窗的瑕疵、后期墻體滲水及裂痕,甚至是房屋抗震等級等細節都要做出約束。
五、違約情況明確責任
對于期房來說,可能會遇到很多違約的情況,如房產證無法辦理,延期交房、甚至是一房多賣等情況。雙方最好在合同中就約定好雙方的違約責任,規范后期的行為,以防后期發生不必要的爭端。
六、關于物業管理的簽訂
這也是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一項,這一項也可作為補充協議添加進合同,畢竟后期的物業管理對于業主的生活起居還是有很大影響的,開發商自有物業和第三方物業還是有差別的。
七、關于不可抗拒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僅指自然災害,不包括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擴大解釋,否則,該解釋不具有約束力。并應約定一個告知期限。
出賣人有時提出以下免責條款,買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賣人原因,有關部門延遲發出有關批準文件的;施工中遇到異常惡劣天氣、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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