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訂立無效合同是否要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14號)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比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賠償勞動者因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
具體賠償項目,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yī)療待遇損失的,除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yī)療待遇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其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合同無效的情形
1、合同主體不合格,是指勞動合同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而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主體雙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是決定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體不合格,即勞動者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或者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實,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在這種狀況下簽訂的勞動合同,其內容基礎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內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條款違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備條款。通常表現(xiàn)為違反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而顯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勞動標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書面形式或標準形式。
5、訂立程序不完備,即訂立勞動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企業(yè)訂立無效合同是需要賠償,其賠償標準也是有一定的規(guī)定的。如果大家還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進行法律知識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欠錢不還夫妻倆離婚怎么辦
2020-11-25交通事故搶救費用不足怎么辦
2021-02-09父親被判刑,家人可以申請低保嗎
2021-01-19不服交通事故認定,能否提起訴訟
2020-12-29合同已經達成怎么不成立
2021-02-13境外人員國內購房政策有哪些調整,外籍人士購房條件又有哪些
2021-01-15如果公司倒閉不同意調離其他崗位有賠償嗎
2020-12-20實習期毀約有什么后果
2021-01-11哪些屬于終身人壽險
2020-12-01意外險保額如何計算
2021-03-25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貨物范圍
2021-03-09保險法的修改與保險合同格式條款的改造
2021-01-20車禍致殘該怎么理賠
2021-02-14在哪些情況下保險責任可以免除
2021-01-22車險在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不理賠是合法的
2021-01-15重大過失行為保險拒賠合法嗎
2021-03-24承包的土地可以領取糧補嗎
2021-01-05土地流轉和承包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1-02-18如何進行土地流轉
2021-03-22公益拆遷就是國家拆遷嗎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