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悼h律師 遜克縣律師 雙塔區律師 灤南縣律師 淄川區律師 南豐縣律師 古丈縣律師
醫療事故的發生,并不是由醫療機構或者醫護人員說了算的,當然也不是有患者一方決定的,這需要經過這專業的認定才行。那現實中當發生醫療事故時,當事人應該怎么來處理比較好呢?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當發生醫療事故時怎么處理
當發生醫療事故民事爭議時,當事人可以采取三種方法處理:
1、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
當事人自愿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且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2、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已經確定為醫療事故,并且當事人與醫療機構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應當遵循當事人自愿原則,賠償數額應當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計算。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發生醫療事故后,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不經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的判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示:
當事人不是在正規的醫療機構就醫造成人身損害的,不屬于醫療事故范圍,當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因此產生有關的賠償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家屬對患者死因存懷疑怎么辦?
如果患者家屬認為醫生在醫療過程中存在過錯,可先與院方溝通,如院方對自己的過錯予以認可,雙方可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如果院方不認可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患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選擇專業鑒定機構對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醫療過錯對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應當承擔的責任程度進行鑒定,并得出鑒定結論。
死者死因不明確或者死者親屬對死者死因有異議的,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尸檢。具尸體凍存條件的,可延長至7日。
就醫療事故爭議,死者親屬可提請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作為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也可在訴訟中作為證據,但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醫療事故的發生是誰都不想的,但現實中既然已經發生了,當事人就應該積極去處理,以免給自己造成更多的損害。當醫療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可以通過上述幾種方式進行處理。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訴的話,則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超過了規定的訴訟時效。
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處理由哪個部門處理?
醫療糾紛處理要哪些程序?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哪些內容?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動產質權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么
2021-03-01房東不同意的轉租合同是否有效
2020-11-30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期間是否能理賠
2020-12-01起草合同注意事項
2020-11-08民事調解強制執行可以申訴嗎
2021-02-02安置房產權屬于戶主嗎
2020-12-05涉及刑事案件怎么處理?
2020-11-08房地產開發流程(詳細)
2021-01-31哪些財產不可以做抵押物
2020-12-01幫別人房產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2020-11-20解除合同賠償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2-04商務旅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否屬于稅前扣除的范圍
2020-11-23被保險人與第三人已履行調解協議,保險公司是否免責
2020-12-05保險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的依據是什么
2020-11-13裝卸工跌落車下受傷是否由保險公司賠償
2020-12-23保險合同糾紛有哪些證據清單
2021-03-13買保險的六條準則
2021-01-30什么條件下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021-01-08契稅等于土地出讓金嗎
2021-03-17出讓土地能分割收回嗎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