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可以復印病歷資料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患者享有知情權、復印病歷資料的權利,但是,這不代表患者可以任意復印病歷資料,那么,通常情況下,患者可以復印哪些病歷資料呢?下面隨律霸小編來了解下。
1、患者可以復印病歷資料嗎?
患者可以復印病歷資料。
2、患者可以復印哪些病歷資料?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的規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自己的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門診病歷包括門診和急診的各種記錄及有關檢查報告單。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時的記錄,主要有姓名、性別、年齡等一般項目,有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體格檢查等記錄,有初步診斷和治療意見等。體溫單指患者住院期間的體溫、脈搏、血壓及呼吸等的測量記錄。醫囑單位是指醫師對患者進行診查后,根據患者的病情、診斷所下達的治療和護理意見,分為長期醫囑單、臨時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是指記錄患者所接受的各種實驗室檢驗結果的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是指患者接受的X光、CT、MRI等醫學影像檢查的影像資料和結果報告單。
特殊檢查同意書是指由于病情需要必須進行某些特殊的檢查項目,尤其是有創性或較大風險的檢查項目時,經醫務人員介紹檢查的必要性和風險后,由患者或近親屬簽字的文書資料,包括檢查項目、檢查目的、風險、并發癥說明和患者或其近親屬簽字等。手術同意書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行手術治療前,醫療機構履行告知程序,包括告知手術名稱、適應癥、手術內容、風險及并發癥等,并由患者或近親屬簽字。手術及麻醉記錄單是指記錄麻醉、手術過程及相關情況的文書資料。病理資料是指穿刺活檢標本、手術標本等的病理檢查報告。護理記錄是指記錄護理過程的有關文書資料。
以及患者可以復印哪些病歷資料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患者一般都可以復印關于自己病情的客觀資料,至于復印主觀病歷資料還需醫療機構同意。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及時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律師將盡快為您具體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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