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就是人們居住的地方,生活中產生的房產糾紛,往往在發生房產糾紛后大多數人會在不經過當事人同意進入他人的住宅,其實這種行為屬于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關于因房產糾紛非法侵入住宅,律霸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房產糾紛定義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
房地產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及他們相互之間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權利義務所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是指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使用權等權益的爭議。
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實際上也就是房產(房屋權益)糾紛和地產(土地權益)糾紛的總稱。其當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涉外房地產關系中的外國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和港澳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中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法律淵源:《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三、因房產糾紛非法侵入住宅解決辦法:
根據現行《憲法》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首查或非法入侵公民的住宅。
如果是非法入侵,受害人可以報警,也可以將其驅趕,此時構成正當防衛,但是在驅趕過程時應該注意行為的限度問題,否則就可能造成防衛過當,負刑事責任。
此時如果對入侵人造成了傷害,看是否屬于在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內,如果屬于必要限度則不負刑事責任,而如果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形式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因房產糾紛非法侵入住宅的相關資料,違背房屋成員的意愿進入住宅,并且拒絕不退出可以構成非法入侵罪,刑法規定受害人可以要求其離開,如果對方拒不服從,受害人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的。但是受害人也要注意在防衛過程中不可有過激的行為。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刑事責任。如果您還有相關不明白的問題,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律霸連云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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