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的款項應當有其法定的用途和保證用途的監管制度。
依據法律的規定,商品房預售款必須用于預售商品房的建設。這一義務并非基于合同的約定而產生,而是來自法律的強制規定。為了確保預售人能履行合同,維護預購人的合法權益,法律、法規要求預售人必須將預售商品房所得的款項用于預售商品房建設,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則應承擔行政法上的責任。 同時,為了保障開發商所收取的預售款能真正用于相關工程的建設,該預售款應當委托銀行監管,專項用于所預售的商品房的建設,監管銀行對預售款監管不當,給預購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品房拆扦是一賠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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