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應查驗所要購買的商品房屋是否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商品房銷售面積審核通知書》、《商品房銷售面積示意圖》。交付房款之前,必須簽定由聲建設廳及省工會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對于合同中的違約責任等條款應逐條填寫,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在房屋竣工、交清房款之后應向開發企業及時索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商品房交易批復》復印件、《商品房準住通知書》及《商品房銷(預)售專用發票》,憑上述證件及《商品房購銷合同》到房屋所在區房產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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