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行政處理也是處理醫療事故責任的一種方式。那么,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程序有哪些?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程序有哪些具體規定?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程序有哪些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程序的幾個步驟:
(一)對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進行調查
1、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轄區內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后,除責令醫療機構采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后果擴大外,應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查;
2、參加調查人員應包括衛生行政管理人員和有關醫學專家;
3、對事件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查證核實后,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對于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的重大醫療過失行為,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判定為醫療事故。對于因醫學科學的技術性、專業性和復雜性無法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或需要明確重大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損害程度的,應當交由市醫學會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二)對醫療機構報告的醫療事故進行審核并逐級報告
1、醫療事故發生醫療事故后應向其所在地縣(市)區衛生行政 部門報告,報告時限可以在醫療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也可以按年度報告。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時,醫療機構應當在過失行為發生后的1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①醫療過失行為導致患者死亡或可能為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
②醫療過失行為導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損害后果的;
③衛生部或本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2、醫療機構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的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時間;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后果(死亡、殘廢、器官損傷、功能障礙以及其他人身損害后果等);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情況;死亡患者是否尸檢、尸檢結果;初步處理意見等。
律霸小編為您整理有關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程序的兩大步驟的內容。醫療事故的出現可能導致多種責任形式,可能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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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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