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要求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合理嗎
銀行要求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是合理的。公證機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對大量的貸款合同辦理了強制執行公證,在保護銀行合法權益,尤其在保證銀行按時收貸,防范金融風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
申請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應向當事人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協議中涉及不動產轉讓的向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須由債權文書簽署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1)法人申請提交法人主體資格證明: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的注冊登記證書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由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還應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的身份證件;(2)公民個人申請提交個人身份證明。
2、申請人出具的申辦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文件;
3、需要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及相關的債務證明;
4、若為債權文書提供了擔保的,擔保方應按照上述1、2兩項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并提交有關擔保的文件,及擔保標的物的權屬證明(指抵押擔保或質押擔保);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時,該債權文書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債權文書的標的為給付一定數量的貨幣、物品或有價證券;
2、債券文書的內容明確、真實、合法,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所規定的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無疑異;
3、債權文書中的償付義務由債務人單方承擔,無對等給付的情形存在;
4、債權文書中,債務人有明確的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愿意依法接受強制執行的意思表示。
公證機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合作,對大量的貸款合同辦理了強制執行公證,在保護銀行合法權益,尤其在保證銀行按時收貸,防范金融風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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