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后沒有財產怎么執行
1.積極提供被執行人可能存在的財產的線索;
2.確實沒有,那就等以后有時再執行;
3.如果永遠不會有,那就是訴訟的風險,即贏了官司輸了錢。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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