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問題的案件特點包括醫療申訴案件數量大幅增加、化解矛盾成為審查醫療糾紛的重點、對醫療申訴案件提起抗訴成為民事檢察監督新突破等,有關醫療糾紛問題的案件特點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醫療申訴案件數量大幅增加
隨著人們的健康意識和法律意識不斷強化,開始尋求多層次的法律支持,對醫療行為的質疑和不滿從口角之爭升級到對簿公堂,醫療侵權訴訟的數量呈上升的趨勢,到檢察機關申訴的醫療案件也相應成比例上升。西城檢察院民行處2011年和2012年受理審查醫療侵權申訴案件各占當年收案的10%以上,均為2008和2009兩年審查該類案件總數的三倍。
(二)化解矛盾成為審查醫療糾紛的重點
醫療糾紛爭議的焦點在于是否應該給予經濟賠償。
患者(或家屬)一方認為由于醫方存在不當治療給自己造成身體、物質和精神等多重損害,應該進行經濟賠償或后續治療,而后續治療的巨大壓力使經濟賠償更加現實;醫療機構運用醫學知識、醫療服務為患者進行治療,認為已經依據診療規范盡到職責,造成患者死亡、傷殘不幸后果的原因往往是病灶、患者年齡、其他并發癥等患者自身因素,以及正常手術風險及后遺癥,不存在醫療侵權的問題。雙方對事實的認定和賠償金額的爭議較大,申訴人大多措辭激烈,情緒激動,檢察機關審查此類案件應著重于釋法析理,綜合運用檢察和解、檢察建議等多種方式,努力將矛盾化解于申訴階段。
(三)對醫療申訴案件提起抗訴成為民事檢察監督新突破
長期以來,醫療糾紛申訴案件的審查都以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作為核心證據,只要存在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明確鑒定意見,即使醫方的診療工作存在某些不當,往往也很難以此作為抗訴的理由。
醫療立法的不斷完善,使人民法院對醫療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逐漸轉變,檢察機關也相應調整了此類案件的審查思路。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取保候審要交多少錢 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還嗎
2021-01-27刑事案件中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020-12-26貸款擔保一定要抵押物嗎
2020-11-22農村房屋贈與無協議書有效嗎
2021-02-23可以在停車位免費停車嗎
2021-01-29夫妻雙方怎樣做能不承擔對方債務
2021-01-13買賣合同生效后可以取消嗎
2021-03-04買私人地皮蓋房子,拆遷能否得到賠償
2021-01-03競業禁止的含義是什么
2020-11-12騁用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15公司倒閉員工賠償款怎么做分錄
2021-01-20c1駕照實習期扣分規定有哪些
2021-03-10勞動爭議管轄有什么法律規定呢
2020-11-14超市的罐頭致我損害,能要求超市賠償嗎
2020-11-29保險合同效力變更的內容是什么
2021-02-03如實告知規定對保險業提出新要求
2021-02-13外地保險理賠有什么憑證嗎
2020-12-09自家車相撞,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0-12-11保險受益人的變更有沒有期限要求
2021-02-07投保后投保人可以享有哪些服務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