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丙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協議,由其派遣王某到**公司擔任保潔員。不久,甲、乙產生糾紛,經營停頓。**公司以簽訂派遣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將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為由解除王某的勞動合同。
關于甲、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的性質,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房地產開發合同
B.房地產轉讓合同
C.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D.國有資產合作經營合同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本解釋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出讓土地使用權、資金等作為共同投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為基本內容的協議。據此可知,甲、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屬于房地產開發合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021-01-13立約定金與主合同定金不同違法
2020-12-04因公殉職認定標準是什么
2020-12-29加工承攬合同免責協議有效嗎
2021-01-11交通事故理賠有什么程序
2021-03-07觀察期間有工資嗎
2021-01-05“期間”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022020農業保險一畝地交多少錢
2021-01-30保證保險合同與保證擔保合同有哪些區別
2021-01-01保險欺詐可以行政仲裁嗎
2020-11-07保險詐騙中數罪的處理
2020-12-07開車撞了人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2021-02-03保險司法鑒定可以自已做嗎
2021-01-22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賠產生的訴訟費誰承擔
2021-02-16保險理賠多久到賬
2021-02-14冰雹砸壞車保險怎么賠
2021-03-22保險代理都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2020-11-20山頭租給他人開采石頭合法嗎
2021-02-13土地承包經營權適用什么法律
2021-01-06棚戶區模擬拆遷可以拒絕嗎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