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無法執行如何處理
調解書生效后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調解書,申請執行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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