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決后賠款如何執行?
執行案件的前提條件:是指該案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即已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裁判或仲裁裁決生效的法律文書。
1、?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3、執行費用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
4、先提交執行申請書,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二、不執行怎么辦
應當向法院申請執行。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對你與老胡之間的糾紛作出的判決是生效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需注意的是必須在判決書確定的老胡履行期屆滿后1年內提出申請。
未按生效判決履行向你支付貨款的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同時,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通過律霸網小編回答了法院判決賠款怎么執行的問題,相信你對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認識。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我們要向法院提供有力地證據,這樣才能保障自己能夠在官司中勝出,最后的結果是法院將會對案件判決,判決之后將會立即執行,如果遇到法院判決不執行的情況就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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