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主觀上為避免自家房屋受損,不構成無因管理,應自行承擔醫療費用
B.甲依據無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張醫療費賠償,因乙是房屋所有人
C.甲依據無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張醫療費賠償,因丙是房屋實際使用人
D.甲依據無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張醫療費賠償,因甲欠缺為A公司的利益實施管理的主觀意思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A錯誤。根據民法相關理論,為他人利益,兼為自己利益而管理的,仍可在為他人利益范圍內成立無因管理。
選項B.C錯誤。《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據此可知,甲有權依據無因管理向受益人主張醫療費賠償,而本題中的受益人包括乙和丙。
選項D正確。成立無因管理的主觀要件是“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損”,此要件要求管理人的管理以為他人謀利為目的。本題中,甲并不知道此房屋投有保險,一般人也不會想到該房投有保險,不能推定其有為保險公司管理的主觀意思,因此甲欠缺為A公司利益管理的主觀要件,不構成對A公司的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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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 堅 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嘉興職業技術學院聘用講師,執業于浙江合德律師事務所。早年畢業于云南大學,以優異的專業成績獲得法學、金融學雙學位,王堅律師經過全面系統法律理論和律師職業培訓,理論功底扎實。實踐中,具備全面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熟悉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執業五年以來,先后辦理四百多件各類民商事、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踐辦案經驗。擅長領域:保險、銀行、證券、物流、建筑工程、商品房糾紛,以及刑事辯護、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糾紛、各類經濟合同糾紛,曾辦理過多項涉及公司的非訴案件,擔任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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