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院應當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檢察院都可以申請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限制
D.財產保全的范圍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產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產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附帶民事訴訟中的保全措施。《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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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左娜律師,系山東煒弈律師事務所律師。山東大學法學系本科畢業,法學學士。2012年取得法律職業資格。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在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實習工作,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見習工作,2014年9月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在實習工作中,將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為執業積累了大量的工作經驗。自2014年從事律師工作以來,本著對律師職業的熱愛和對委托人認真負責的態度,盡職盡責地辦理經手的每一個案子,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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