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審判長可以提請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
B.法院院長可以主動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并作出決定
C.庭長按照規定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形成的意見對合議庭有約束力
D.法院院長可以指令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議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合議庭職責的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規定,重大、疑難、復雜或者新類型的案件可以由審判長提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合議庭成員應當參加。本案是該市第一起醉酒駕車案件屬于新型案件,因此,審判長可以提請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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