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職某公司,從事后勤工作,雙方口頭約定每月工資為人民幣3000元,試用期1個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無法勝任經常性的夜間高處作業而提出離職,經公司同意,雙方辦理了工資結算手續,并于同日解除了勞動關系。同年8月,王某以雙方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為由,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資12000元。關于女工權益,根據《勞動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公司應定期安排王某進行健康檢查
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經期從事高處作業
C、若王某懷孕6個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D、若王某在哺乳嬰兒期間,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錯誤?!秳趧臃ā返谖迨臈l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選項B正確?!秳趧臃ā返诹畻l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選項C、D錯誤。《勞動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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