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票據可以勝訴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可以看到在買賣合同糾紛起訴案件當中票據也可以作為一種法定的證據,換而言之也就是說哪怕只有票據沒有合同也是可以勝訴買賣合同的,但是建議還是需要多做準備,比如被告基本信息,還有需要提供被告聯系方式等材料,如果在這方面需要法律幫助建議咨詢相關專業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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