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償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事務時只要有過錯,并給委托人造成損失,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在無償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過失下并不承擔賠償責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過失的情況下,才對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所謂重大過失是指一般人對該行為所產生的損害后果都能預見到,而行為人卻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致使損害后果發生。由于無償委托合同,受托人沒有報酬,因此,其承擔責任相比有償委托合同要輕一些。
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無論委托合同是否有償,都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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