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河南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企業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企業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面送達企業集體合同雙方;在15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提出書面異議的,合同雙方應進行協商修訂,重新報送。上一級地方工會對集體合同有異議的,應當及時通知雙方首席代表,并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協商,由勞動行政部門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科創板最新消息2020
2021-01-29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原則有哪些
2021-02-27買賣合同運輸到達前誰承擔風險
2021-02-04刑事賠償如何受理
2021-02-03排除妨礙和排除妨害的區別是什么
2021-01-13公款不能轉給私人賬戶嗎
2021-03-05如何搜集家庭暴力的證據
2020-11-15商業銀行違反規定同業拆借的如何處罰
2021-02-27合同法中債務可以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18雇傭關系能認工傷嗎
2021-03-21道路施工占住商戶有賠償嗎
2021-02-20鄉村規劃外的違法建設如何處罰
2021-02-24無營業執照單位能否認定勞動關系
2020-12-20勞動關系解除后用人單位須在15日內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2021-02-28建筑公司可以將勞務分包給無資質的個人嗎
2021-03-11用房屋擔保借款,是否享有抵押權
2021-02-23意外保險屬于遺產嗎
2020-11-15保險合同的體現形式有哪些
2020-11-22簽發保險單時被保險人已死亡還能賠償嗎
2021-01-03意外保險理賠多久到賬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