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3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且數額占10000元以上的,依照納稅人犯偷稅罪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犯有偷稅犯罪行為未經處罰的,對其偷稅數額進行累計計算。
單位犯有偷稅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處罰偷稅罪的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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