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商業秘密的保護范圍包括所有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以及其他與商業競爭有關的信息。
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是:1、有關信息具有經濟價值;2、有關信息具有相對秘密性;3、有關信息的控制人采取了一定的合理保密措施。
商業秘密的侵權行為一般包括:1、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違反權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對他人的上述行為,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但是仍然接受他人的侵權行為結果,獲取、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作者:南召縣法院吳冬梅-責編:游黎
來源:河南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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