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對認定工傷的范圍進行了調整,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將認定范圍由原來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擴大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此既體現了社會公平原則,也符合實踐發展的需要。因此,只要符合新《條例》規定的情形,都可以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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