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唐敏和吳軍簽訂的“婚姻保障協議”有效嗎?
解答:唐敏和吳軍簽訂的“婚姻保障協議”是否有效,關鍵要看它的內容有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原則中,又包括了三個方面: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和不結婚的自由。結婚自由不容他人干涉,即使你以愛情為借口。
唐敏和吳軍協議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離婚”,又約定了提出離婚即放棄一切財產,這看似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對婚姻做出的莊重承諾,但它實際上違背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所以,這份協議是無效的。唐敏和吳軍一旦離婚,還是要依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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