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程序開始于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將起訴狀副本送達離婚另一方當事人即被告,被告在指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書。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審判時間,通知離婚當事人雙方開庭時間。沒有特殊情況時,根據人民法院確定的時間如期開庭審理,離婚當事人雙方均應到庭參與庭審,特殊情況下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出庭。人民法院在庭審過程中先進行調解,并根據調解結果決定是否繼續審理。需要繼續審理的,庭審過后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當場宣判還是定期宣判。一審判決后,當事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15日內上訴,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判決作出即生效。當事人在一審判決15日內沒有上訴的,一審判決生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搜索引擎收費服務協議范本
2021-01-03支票背書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2021-01-05兒媳女婿有贍養義務嗎
2020-12-11上級法院可交給下級法院審理的案件有哪些
2021-02-06合同欺詐可以索要賠償嗎
2021-01-02學校承擔責任的情況都有哪些
2021-02-06單位口頭通知調崗不降薪,勞動者是否可以去新崗位報到呢
2021-02-02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對哪些情形負保險責任
2021-01-11合同上寫工作兩年后交保險合法嗎
2021-01-17保險公司開學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05保險合同變更條款及事項的變更是如何的
2021-02-28未續簽合同怎么交保險
2021-01-28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可以理賠多少
2021-01-02保險索賠要注意什么
2021-02-16醫院認定人死不算 保險公司抗辯不成立
2020-11-16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21-03-26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是怎樣的
2021-02-08土地入股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20征地拆遷中,政府沒有進行聽證是違法的嗎
2021-02-15如何有效避免企業拆遷矛盾
2021-01-16